实习带教制度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见(实)习生守则
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1、见(实)习生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服从科室和带教老师的管理。
2、必须树立法制观念,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完成医疗行为,不可擅自从事诊疗行为。
3、见(实)习期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应服从见(实)习医院的统一安排。见(实)习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无故缺勤或迟到、早退。在医院各科见(实)习应提前15分钟向带教老师报到,工作时间按照带教老师统一安排不得无故缺勤,积极参加处室、科室相关工作。
4、见(实)习生应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休假。见(实)习考勤依照大学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见(实)习期间有事有病请假者,应有相关证明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填写请假表;无假条或不请假者按旷课计。学生每请假半日,在总成绩内扣除0.5分;每无故缺席实践教学活动半日,在总成绩内扣除2分。(一天以内,向见(实)习医院指导教师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向见(实)习医院处、科室负责人及教育处请假;三天以上一周以内,向见(实)习医院教育处及学籍所在学院请假;因病、事假累计超过见(实)习总时间四分之一者,不给予成绩,视具体情况进行补见(实)习。)
二、虚心请教,团结同学。
学生在临床课程学习和毕业见(实)习期间应接受医院和学校的双重领导与管理。要自觉遵纪守法,端正学习态度,珍惜学习机会,尊重老师,团结同学。
要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在实践中提高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作风正派,关心病人。
1、遵循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珍惜生命,关爱患者,尊重患者的隐私和人格,自觉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工作作风。
2、进入医院门诊或病区学习时,必须着装整齐,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得穿拖鞋,不得大声喧哗嬉闹.不准吃东西、吸烟、乱丢杂物。
3、铭记“中西汇通,德厚技精”院训,严格自律,维护学院声誉。
四、服从安排,认真工作。
1、按照见(实)习大纲和见(实)习计划的要求,完成见(实)习任务。在带教老师的带领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医疗操作规程进行见习与见(实)习。要在上级医师允许并指导下,施行各项诊疗操作或手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独正进行操作.确保医疗安全。
2、见(实)习学生要按规定轮转科室。负责分管患者的各种医疗文书书写、病情观察、陪同检查、资料收集与整理、实施诊疗措施等。
3、应服从班长或见(实)习队长的管理,按时参加班会或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