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甲51号楼电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括:本工程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甲51号楼,电梯使用年限过久,部件老化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需对电梯进行改造工程,并使用公用维修资金。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对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范围。
1.2.2根据医院的要求完成相关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
1.2.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员按相关要求配备。投标文件中投报的管理人员必须与未来派驻现场的人员完全相同,施工期间未征得发包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1.2.4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3 其他要求:该项目要求在尽量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条件下,加强实施期间的现场管理,确保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安装维修及改造工程B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具有特种行业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电梯安全生产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近两年内,至少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的电梯安装改造工程。
(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的状态。
2.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 报名
3.1请投标人于2015年 12 月 21 日至2015年 12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后勤处动力科 进行报名。
3.2报名文件的组成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资格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副本、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电梯安全生产证等资料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51号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徐鹏
电 话: 52075457
18701560905
传 真: 52075200
电子邮件: bzysfydl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