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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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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对下列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拟采购1家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医院风险管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劳动人事、合同纠纷、紧急事务法律咨询五个方面,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不少于30位注册执业律师;其中核心医疗团队不少于2人,有相关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诉讼业绩;有不少于 2位从事劳动法专业业务的注册执业律师;其中至少 1 位是合伙人,并可调度供应商资源为本项目服务;

(2) 供应商近两年来至少有一项为医疗机构提供年度法律顾问的业绩;

(3) 供应商具有为大型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4) 供应商具有为从事医药和医疗器械方面业务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经验;

(5)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 供应商须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许可证等材料;

(7) 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中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0)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11) 近三年来供应商或其执业律师没有受到律师协会或执业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记录;

(12) 供应商近三年未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 供应商只能派出一支律师团队参加本次公开招标;

(14) 供应商近两年来至少获得一次区级以上(包括区级)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6)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注: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招标报名时间

1)招标报名时间:2020年4月3日-4月8日(8:00-16:00);

2)招标报名地点: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门诊楼一层医患办

3)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待电话、邮件通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人: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人:徐昊      

   话:5207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