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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处

医务处制度

外院人员办理进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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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申请人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复印件。

  二、 本院无法解决进修人的住宿问题。

  三、 申请人需填写本院的进修申请表,经申请人单位同意并盖医院公章,将原件交予我院医务处

  四、 医疗处征求拟进修科室负责人的同意后,根据医院整体情况审批,加盖医务处公章,并通知申请人具体报到、缴费时间。

  五、 由医务处开具交费单,申请人到我院财务处缴费。

  六、 安排进入申请科室开始进修。如果进修人员在进修过程中欲改变进修计划,需提前向医务处申请,同意后方可改变。

  七、 进修结束前一周,来医务处办理相关离院手续:填写进修鉴定表,请进修科室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交回医务处,请负责人签字后并盖医务处公章,进修鉴定表原件交进修人员带回原单位,复印件留底。

  八、 给进修人办理结业证书,复印留底。根据需要出具学分证明。

  九、 进修人离院。